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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院招就办 2026-05-23 15:10

东莞市沙田镇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社会事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东莞滨海湾第一幼儿园招聘33名教职工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5名

✅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9名

✅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


01


东莞市沙田镇下属事业单位

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镇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莞市沙田镇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7日9:00至2026年6月2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附件),确认符合后,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或户口卡(户主页及个人页)PDF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6.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交职称证书PDF扫描件;

8.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结束前完整提交上述各项报名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职称证书的,不视为具有相应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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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社会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行政岗位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社会事务局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请依照规定日期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清单打包发至sshsqzxzp@126.com邮箱(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命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松山湖社会事务局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PDF格式,报名表需附上彩色电子证件照,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PDF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入职前需补充提交);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格式;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7)招聘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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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东莞滨海湾第一幼儿园

为支持滨海湾新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保证2026年秋季开学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滨海湾第一幼儿园教职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条件

1.须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幼教事业,具备一定的育儿知识和经验,能与教师合作开展好一日生活与学习环节,普通话流利;

4.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情况),没有出现过教育部《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所列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行为。若有前述情形均不接受其报名;

5.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合同。

招聘程序与安排

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6月10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将附件1《招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和资料扫描件等电子资料压缩至一个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cjy99989@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如:滨海湾第一幼儿园+班主任+张三);

3.提交报名资料要求如下:(以下材料均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务必规范清晰。同时,所有文件须按照以下材料顺序统一规范命名: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1)东莞滨海湾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

(2)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资格证等证件;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资料初审后统一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有关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三) 面试考核

面试形式:说课、答辩、才艺展示

(四) 体检、考察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 办理聘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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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招聘岗位

共招聘18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六)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5月;

(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2. 报名方式:请报考者扫描报名码(附件2)填报报考信息,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 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市中级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实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奖金制度,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和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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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在东莞市(日常在长安镇),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轮值夜班、节假日值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本次招聘共设置2个岗位,计划招聘10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26年第2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类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情况),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其它急发性重大疾病;

5.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运动健身体质等特殊情形可适当提高上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因公(工)殉职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市在职辅警原则上应按规定通过申请变更工作单位调整工作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30日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5月19日至5月30日下载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备案表》(附件3),并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如因未提供相关资料或附件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视为放弃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学历等资格条件。情于报名时间内根据工作人员反馈进行修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应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或者未按反馈修改完善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应聘人员填写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手机号码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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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在东莞市(日常在中堂镇),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轮值夜班、节假日值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本次招聘共设置4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2026年第2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

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类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情况),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视力要求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无色盲、无文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其它急发性重大疾病;

5、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运动健身体质等特殊情形可适当提高上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因公(工)殉职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市在职辅警原则上应按规定通过申请变更工作单位调整工作岗位。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于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9:00 至11:30、15:00至17:00,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主楼一楼大堂处报名并参加资格初审及体格检查。如因未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资料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直系亲属信息情况(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户籍资料,姓名、称谓、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习/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亲属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方便填写报名);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获得驾驶资格的,应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可到银行出具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如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

8、现场查询社保缴纳费记录;

9、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10、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1、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2、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第1项、第7至13项收取原件。

条件不符合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通知考试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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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在东莞市(日常在茶山镇),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轮值夜班、节假日值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本次招聘共设置10个岗位,计划招聘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2026年第2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

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书助理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情况),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视力要求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其它急发性重大疾病;

5.男性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介于17.1与25.7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运动健身体质等特殊情形可适当提高上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因公(工)殉职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市在职辅警原则上应按规定通过申请变更工作单位调整工作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于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携带以下资料到附件指定报名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及体格检查: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及一份电子版(同版);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直系亲属信息情况(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户籍资料,姓名、称谓、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习/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亲属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方便填写报名);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获得驾驶资格的,应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可到银行出具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如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

8.现场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9.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10.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1.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2.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第1项、第7至13项收取原件。

条件不符合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通知考试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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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青春东莞

编辑 | 王 雪

初审 | 王 莹

复审 | 刘 芳

终审 | 范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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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辅助人员,岗位,警务,事业单位,公安机关警务,分局,复印件,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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